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以及《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葫政办发〔2018〕88号),现公布2018年度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8年,市商务局本着“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思路,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一名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市商务局以门户网站—辽宁葫芦岛商务之窗为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21条,其中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商务动态。包括本部门日常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重要活动安排部署、转载新闻网及省商务厅信息等最新动态。
2.通知公告。包括本部门负责执行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职能介绍、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提案、及市政府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3.工作调研类。包括本部门领导外出调研、扶贫等。
4.统计资料类。包括全市外贸进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市场运行等情况。
5.重要专题类。包括本部门扶贫、电子商务等情况。
6.政务咨询类。包括社会公众的留言。
7.办事指南类。包括本部门办事流程、联系电话等。
8.领导讲话类。包括市政府会议及领导讲话。
(三)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两个:一是我局门户网站—辽宁葫芦岛商务之窗;二是市政府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扶贫工作信息8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无。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总计17件。其中政协提案主办件4件,人大代表建议协办件3件,政协提案协办件10件。全部予以办理,主办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无。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无。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无。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无。
十、制度机制建议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对直接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按照市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及时将市商务局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并发布,并积极配合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开展信息公开日活动。二是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多项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对机关各种无密级的政务信息及时录入商务局门户网站,确保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三是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市商务局根据《条例》要求,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部署,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葫芦岛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