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旅发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7年,市旅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的相关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推进“五公开”为目标,以强化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提升公开能力为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委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旅发委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全方位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报送有专人负责,按照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上报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全年公开并上报各类政务信息48条,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40条,发布旅游行业通知通告60条等。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申请资料,明确审批和办理时限,逐步实现申请资料表格化、便捷化。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尽量做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
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市旅游委机关首问首办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审批办理的要求,承诺对符合规定条件、依法作出许可的,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对于办理变更业务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推行旅行社业务网上办理。目前,各类业务办理流程已经实现网上公开,通知通告和政策信息已经实现实时更新,网上审批正在完善,尽快实现“一网通办”。
及时更新维护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官方网站,实现政务公开、权力公开、决策公开,同时开设了政策引导、互动交流、在线办事等栏目。但考虑到官网交互性差、影响力小等问题,市旅发委开展了智慧旅游系统工程的构建,建设“一系统(智慧旅游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四平台(行业管理平台、企业运营平台、游客应用平台、商客服务平台)、一卡通(旅游一卡通)”。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市旅发委共主办完成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共计24件,其中A类建议提案20件,B类建议提案6件。并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逐一联系见面,虚心征求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各位代表、委员对我们的工作表示十分满意,大部分代表、委员对我们办理的建议提案答复表示满意。积极配合其他单位办理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13件、政协转信件1件,并及时通过线上网络系统平台和线下电子邮件或传真两种方式,将建议和提案的协办意见同步转信给主办单位,工作得到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认可。全部办理结果和答复意见,可按照要求和申请随时全文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7年,市旅发委发布国家旅游局、省旅发委相关政策的解读类信息40条,印制并向社会发放《葫芦岛市旅游管理办法》,市旅发委本单位全年未出台发布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加强舆情化解工作,多渠道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对于旅游投诉,积极进行调解,按照调解制度,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于涉及违法违规的旅游投诉,实行立案办理,严格填写《旅游投诉立案表》,并附有关投诉材料,在受理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送达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提出答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2017年,市旅发委共办结“民心网”网友留言3条,回应“12301热线”21件,回应“12345热线”4件,来访来电投诉31件,回应率100%,办结率100%,化解舆论矛盾,回应社会关切。
抓好旅游行业社会舆论宣传,在重点景区、星级酒店、旅游观光巴士上投放《葫芦岛旅游一本go》《葫芦岛故事》《葫芦岛市旅游交通导游图》近万册。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7年,市旅发委未收到公开申请。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市旅发委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旅发委成立了以委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旅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都如实公开,要把游客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