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2019年,在上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绥中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9年,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载体,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5,50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117条,政务动态信息1,36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3,018条。围绕脱贫攻坚、环境保护、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以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同时,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专栏,专栏共15个大项,42个小项,截至目前,各栏目信息均保证及时更新。此外,还向省、市门户网站投稿720余条,多次被录用、转载。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
2019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绥中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并邀请市政务公开办主要领导对我县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切实做到“接到申请立即受理,受理完成立即转办,接到反馈信息立即答复,部门反馈不及时立即催办”。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8件,已全部办结。未出现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涉法涉诉案件。
(三)政府文件制发及解读工作更贴近群众
严格执行上级对口部门的工作要求,对绥政发、绥政办发文件的发文稿纸进一步完善,严格规定了公文的密级属性,对按规定可以公开的文件,公文完成20日内坚决予以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文件,网站发布过程中也在文件名称后标明了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方便群众申请查阅。
同时,针对个别文件篇幅较长,专业性词汇较多的问题,还在发布文字解读的基础上,通过图表、图解的形式对涉及民生等百姓关心的热点政策进行再解读,2019年内,共解读绥政发、绥政办发文件21件,切实做到“公开为民”。
(四)以政务公开工作助力“重、强、抓”专项行动
一是成功举办专题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以“深入宣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集中宣传和个别宣传实现了政策宣传全面化、便民服务多样化。活动期间,全县共发放宣传单6万余份,宣传展板180余块,出动宣传车1台,对《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宣传。当场为群众提供了各类咨询服务,解答群众问题600余个,现场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是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县“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信息公开载体。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公开专栏,按照全县《绥中县“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明确的任务目标为导向,定期发布全县落实完成情况相关信息,宣传报道一批先进典型及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机制。同时,在门户网站设立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全县具有公共服务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及各乡镇政务服务大厅中层以上干部的职务姓名、办公电话、工作分工进行“三公开”,切实解决了机关“中梗阻”问题。为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营商环境改善打下良好基础。
(五)“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有关工作。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我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共铺设点位143个,外网覆盖全县25个乡镇、2个农场和116个职能部门及其下属职能机构,此项工作的完成将为我县融入全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一体化平台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广泛开展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活动宣传工作,于4月23日将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链接及小程序码加挂县政府门户网站,并在官方微信“微政绥中”绑定小程序。同时,制作易拉宝100余个,海报300余张,组织各乡镇、部门张贴或摆放于政务服务大厅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在全县上下营造积极响应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69 |
157 |
20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709 |
1011 |
1041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6 |
5 |
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42 |
178 |
101 |
行政强制 |
104 |
0 |
21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3 |
10,434.7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1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1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1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
2019年,绥中县严格按照上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工作要求推进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够完善,对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性不够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大;三是政府信息发布涵盖范围不够广,对决策公开、新闻发布会、重大建设项目、价格与收费、就业创业、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回应关切等10多个重点领域栏目仍需完善;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包括政府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还需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有关问题,绥中县将认真思考解决办法,在2020年度工作中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选派精干力量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同时积极联系省、市对口部门,参加相关工作培训,切实提升队伍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完善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和督查考核制度;三是积极推进网站改版升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四是进一步突出公开工作重点,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例外,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